大杀风景的成语故事


大杀风景

拼音dà shā fēng jǐng

基本解释破坏兴致的意思

出处唐·李商隐《杂纂》把“花间喝道”、“月下把火”等列为“杀风景”的事情。


大杀风景的典故

唐朝诗人李商隐很有才华,他的诗揭露和批判当时的黑暗现实及官场腐败。他在《杂纂》中列出大煞风景的事情,如“清泉濯足,花上晒禈,背山起楼,烧琴煮鹤,对花啜茶,松下喝道。”这些都是当时让人扫兴的事情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大杀风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束手无策 宋 王柏《鲁斋集》:“士大夫念虑不及此,一旦事变之来,莫不束手无策。”
失魂丧胆 巴金《生活在英雄们的中间》:“他那四方脸、紫红脸膛、宽肩膀、魁梧身材的雄姿和他那吞日月、贯长虹的英雄气概,使得那一群脱离了大队的英国皇家军失魂丧胆。”
无妄之灾 《周易 无妄》:“六三,无妄之灾。或系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灾。”
严阵以待 宋 司马光《资治通鉴 汉光武帝建武三年》:“甲辰,帝亲勒六军,严阵以待之。”
金光闪闪 《新编五代史平话·唐史》:“面上金光闪闪,手中雪刃辉辉。”
举世混浊 战国楚·屈原《离骚》:“世混浊而不分兮。”
起兵动众 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吴志·华敷传》:“不可以兴土功,不可以会诸侯,不可以起兵动众,举大事,必有大殃。”
压岁钱 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:“两府男妇小厮丫鬟亦按差役上中下行礼毕,散押岁钱、荷包、金银锞,摆上合欢宴来。”
草菅人命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鸿鹄将至 先秦 孟轲《孟子 告子上》:“使奕秋诲二人奕,其一人专心致志,惟奕秋之为听。一人虽听之,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,思援弓缴而射之,虽与之俱学,弗若之矣。”